| 达县“村官”老有所养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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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李先国 … 文章来源:达州传媒网 更新时间:2007-9-5 8:34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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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记者从达县有关部门获悉,为了农村最基层的干部老有所养,达县县委、县政府近日出台了《达县村(社区)三职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办法(试行)》,要求全县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(社区)在任党支部书记、主任和兼任文书工作的副主任于今年9月底前均应参加村(社区)三职干部社会养老保险。 《办法》要求,村(社区)三职干部社会养老保险费筹集由三职干部个人和财政共同负担。三职干部男满60周岁,女满55周岁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。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,月领养老金按全部缴费本息总额的一定系数计发;缴费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,月领养老金按社会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计发。 同时,其他农民(含经商、务工农民)参保也可参照三职干部实行养老保险,但财政不予补贴,概由本人按每年不少于800元标准缴费,允许多缴和预缴。务工农民可以单位名义参保,所缴费的60%部分由单位负担,余下40%部分由个人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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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新闻录入:dazhou 责任编辑:dazhou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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