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周季兰,女,天地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之一,在所担任职务至今,曾是白沙工农区司法局副局长,下海后辞去公职,合伙创建“天地大”。现从事律师执业十三年,执着、刻苦、投入、负责、刚直、正气,是公众赞誉的律师界优秀律师。年办案量100件以上。六年来接待过不同阶层、不同层次的贫富当事人和单位超20000人次,其中法律援助案件(包括咨询、代书)250件次,尤其在刑事辩护中成绩骄人。天地大成立以来,独办获得无罪释放的故意杀人、抢劫、*****盗窃、贪污、挪用等重大刑事案件高20件以上,其中,马吉贤挪用公款,1990年被判刑8年,刑满释放后,由周季兰、冉瑞政经过多方取证,提起再审的改判无罪;铁17局供销公事经理刘德旺因贪污、挪用公款被太原市小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7年,不服上诉,周季兰在二审辩护中利用发现的一个非常重要、关健的证词,而否定了原审叛为无罪。
周季兰凭着一颗忠于法律的律师之心,严于律已,无私为人,克已奉公,仗义执言获得社会肯定,被吸收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会员,当选为司法部青少年法律援助委员会委员、四川青少年犯罪协会常务理事、达州市律协会副会长,还被聘为市人大内司委法律咨询组成员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廉政监督员。 |